江苏省文化艺术科学技术协会会员执业准则


江苏省文化艺术科学技术协会
会员执业准则
序 言
为促进江苏省文化艺术科学技术事业的繁荣发展,规范会员执业行为,提升职业道德与专业水平,维护行业声誉和公共利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江苏省文化艺术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特制定本执业准则。本准则适用于协会全体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是会员在文化艺术科学技术领域开展相关活动的基本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1. 宗旨:本准则旨在引导会员坚持正确方向,恪守职业道德,提升专业素养,履行社会责任,推动文化艺术与科学技术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发展,服务江苏文化强省建设。
2. 核心价值:会员应秉持诚信、专业、创新、责任、协作的核心价值观。
3. 适用范围:本准则适用于会员在文化艺术创作、研究、保护、传承、展示、传播、技术研发、应用推广、管理咨询、教育培训等相关领域的一切执业活动。
第二章 基本执业要求
4. 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业相关政策,依法依规开展各项业务活动。
5. 坚守职业道德:
诚实守信: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在科研、创作、项目申报、成果评价、市场交易等活动中,做到言行一致,信守承诺。
客观公正:在评审、鉴定、评估、咨询等活动中,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受不当利益影响。
尊重知识产权:充分尊重并保护原创作品、技术成果、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坚决抵制和反对任何形式的抄袭、剽窃、盗版、侵权等行为。合法合规地获取和使用相关资源。
6. 弘扬优秀文化:自觉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极推广江苏地域特色文化。创作、研究和应用活动应传播正能量,陶冶高尚情操,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之风。
7. 追求科技创新:积极学习、掌握和应用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勇于探索文化艺术领域的技术创新与应用,推动文化艺术表现形式的革新和传播效率的提升。
8. 保障质量安全:
专业质量:提供符合专业标准的高质量文化艺术产品、技术服务或研究成果。
文化安全:在涉及文化内容创作、数字化、传播等环节,严格遵守国家文化安全相关规定,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技术安全:在应用新技术(如数字化、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数据管理等)时,高度重视信息安全、数据隐私保护和系统稳定性,防范技术风险。
人身安全:在涉及文物保护修复、大型文化活动技术保障、特殊设备操作等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人员及财产安全。
9. 履行社会责任:
服务社会:积极参与公益性文化艺术科技活动,普及文化艺术科技知识,提升公众素养。
保护环境:在项目执行和日常工作中,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倡导绿色低碳理念。
促进和谐:尊重不同文化背景和观点,促进文化交流互鉴,营造和谐包容的行业氛围。
第三章 专业领域具体要求
10.文化艺术创作与技术应用者:
坚持艺术性与技术性的统一,追求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
在运用新技术进行创作时,应理解技术特性,发挥其优势,避免技术滥用导致艺术价值减损。
明确标注使用人工智能等辅助工具的程度和范围。
11.文化研究与科技工作者:
坚持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遵循学术规范,确保研究过程和成果的真实性、可靠性。
推动跨学科研究,促进文化艺术理论与科技实践的深度结合。
积极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服务行业发展。
12.文化遗产保护与修复工作者:
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遵循最小干预原则和可逆性原则。
科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文物古迹的勘察、监测、保护、修复和数字化记录。
确保技术应用的适宜性和安全性,尊重文物的历史原真性和艺术价值。
13. 文化传播与技术运营者:
利用科技手段提升文化传播的广度、深度和精准度。
确保传播内容的准确性、健康性和导向正确性。
保障传播平台的技术稳定性和用户信息安全。
14. 文化科技管理与咨询者:
提供专业、独立、客观的咨询建议和管理方案。
遵守保密义务,保护委托方和项目相关方的商业秘密及敏感信息。
推动科学决策和高效管理。
第四章 会员关系与协作
15. 尊重同行:尊重其他会员及同行的专业能力、劳动成果和知识产权,开展公平、良性竞争。
16. 团结协作:倡导开放共享、互学互鉴的行业风气,鼓励会员间在技术研发、项目合作、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共同解决行业难题。
17. 维护协会声誉:积极维护协会的良好声誉和形象,不得以协会名义从事有损协会声誉或违反本准则的活动。
第五章 准则的实施与监督
18. 学习与遵守:会员有责任认真学习、理解并自觉遵守本执业准则。
19. 监督与举报:会员有权对其他会员违反本准则的行为进行监督,并通过正当渠道向协会反映或举报。
20. 调查与处理:协会设立相关机构或授权理事会负责受理涉及违反本准则的投诉和举报,依据《章程》和相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劝诫、警告、通报批评、暂停会员资格直至除名等处理。处理过程应公正、透明。
21. 修订:本准则将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变化、行业发展需求及协会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
第六章 附则
22. 解释权:本准则的解释权归江苏省文化艺术科学技术协会理事会。
23. 生效日期: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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